“我能继续上学了”
近日,一场国家司法救助金的
发放仪式上
申请人小玉闪着泪光跟检察官说道
在经历了半年多灰暗无望的生活后
她终于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2023年10月,刚上一年级的小玉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母亲是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残疾人,爷爷已近60岁,身体状况较差,其家庭于2016年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现是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家现又因案生活陷入困难。
长汀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小玉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将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申部门快速响应,依职权主动开展调查核实,检察机关认为小玉符合救助范围和条件,决定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联动救助 提高救助实效
鉴于小玉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为切实改善救助申请人的现实困境,长汀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优势,从优化救助资金保障入手,提请龙岩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院共为小玉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多元救助 共护“花蕾”成长
为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济解困”作用,针对小玉家庭现实需求,联同多部门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变“单纯救济救助”为“综合多元帮扶”,联系党委政府、民政等部门,为小玉申请事实无人抚养救助。对小玉家的变故导致的心理创伤,借助专业力量,对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小玉列入“春蕾安全员”的观护对象。
近年来
长汀县检察院坚持把国家司法救助
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
与“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紧密结合
共办理救助案件13件21人
发放司法救助金31.4万元
下一步
长汀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强化服务意识
让司法救助有力度更有温度
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未经许可,请勿转发)
供稿:综合业务部 曾丽娜
责编:曾晓莉
审核:曾剑平、张建华
监制: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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