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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为着力解决人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征集内容及举报方式

(一)市人社局举报方式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违规经办问题

(1)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违规办理退休审批和工伤认定、鉴定,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2)社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或协助虚报冒领、欺诈骗保、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以及违规办理业务造成基金损失等问题。

(3)参保人(家属)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4)参保人(家属)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有意隐瞒实情,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或导致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

(5)经办服务领域不正之风,落实“23℃人社服务标准”不到位,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不担当不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举报电话:0728-5223925;举报邮箱:785825416@qq.com。

2.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受理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班。

举报电话:0728-5223169 0728-5337758;举报邮箱:tmldjc@163.com。

(二)市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728-12388

2.扫码举报:

三、举报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坚持实事求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来源:天门市纪委监委、天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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