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开文明车 I 行文明路

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开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交通违法行为亮剑,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深入人心。

警民互动广泛宣传文明创建

“戴和不戴真的不一样,安全头盔还是要戴!”交警大队民警向群众、摊贩、商家等发放宣传单、普及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严管路面秩序 净化交通环境

交警大队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通过现场执法,在主干道、背街小巷等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夜间巡逻常态化 交通安全不打烊

针对夜间交通违法高发路段,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无证驾驶、违法停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夜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仔细排查、治理,全力预防夜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辖区群众夜间安全出行护航。

机动车文明出行

1.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在道路中间通行。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2.驾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乱停车,不乱鸣笛,斑马线上不抢先,不随意在道路中间掉头、转弯。

3.严禁酒后驾车,开车不超速,开车不打、接手机,夜间行车尽量关闭远光灯,并线或转弯要打方向灯,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载。

4.礼让行人,遇到路口减速慢行并鸣笛,时刻保持警惕,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

5.不得向车窗外、马路上乱扔杂物,做文明车主。

一、不超速超车,系好安全带

二、开车不打电话,不乱闪大灯

三、礼让行人守交规

四、不狂按喇叭催促

非机动车文明骑行

1.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安全头盔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驾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严禁违法载人上路。电动自行车防护能力差,一旦发生碰撞,极易失控,且驾驶人员又没有其他保护方法,常会引发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3.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超速、不超载、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抢道行驶、按规定车道行驶。此外,更不要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

让我们携手

文明出行 共守交规

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罗伟杰

来 源:开阳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