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综合购物广场在国庆期间播放了多首红色音乐作品,包括《红旗飘飘》《美丽中国》《我爱你中国》。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该商场未经授权公开播放音乐,侵犯了著作权,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被告商场辩称,播放时间短且已停止使用,并强调音乐为爱国歌曲,不会显著提升商场收入,不应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合法出版物上记载了涉案音乐作品《红旗飘飘》、《美丽中国》、《我爱你,中国》的词曲作者,原告通过分别与前述词曲作者签订合同取得了涉案音乐作品的相关著作权授权,原告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原告主体适格。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涉案音乐作品作为其经营场所的背景音乐进行公开播放,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案例来源于:(2019)浙0212民初11943号民事判决书】
在经营场所播放音乐时,企业需要注意应对复杂的音乐著作权问题。本文将从案例出发,介绍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概念,并探讨如何在商业环境中合法使用音乐。
一、商场背景音乐侵害了什么权利?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所指的“表演权”不仅包括现场演出,还包括通过机械设备的公开播放。无论是在剧院中现场表演,还是在KTV或者商场中播放音乐,都属于表演的范畴。如果这些表演未经授权,即便与盈利与否无关,仍然构成对表演权的侵害。
商场利用背景音乐来营造良好的购物氛围,以增强顾客的消费体验,进而促进销售。音乐的制作过程通常涉及作曲、编曲、演唱、录音和后期制作等多个环节,如果这些环节得不到法律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可能会大大降低。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对创作者劳动的尊重,也是鼓励创新和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什么是音著协和音集协?
1、音著协和音集协的定义及角色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均为我国音乐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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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我国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维护词曲作者的合法权益,主要管理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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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管理录音录像制品和音乐类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主要为卡拉OK、互联网、实体场所等难以行使个人权利的领域提供许可和收取使用费。《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在面对音乐著作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时,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保护音乐创作者的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1992年,音著协成立,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集体管理组织。2005年,经国家著作权局批准,由中国音像协会筹备成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008年在完成民政部登记手续后,音集协正式成立。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包括与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转付使用费给权利人,并进行涉及著作权的法律行动。
这种模式简化了版权管理流程,有效保护了音乐创作者的权益。对于使用者来说,也不用担心存在被不同的主体主张权利。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一旦著作权人以信托方式将作品交给协会管理后,自己便不能再行使合同约定的作品权利了。
三、音著协与音集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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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音集协2023年报:https://www.cavca.org/newsDetail/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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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音著协2023年报:https://www.mcsc.com.cn/about/annual_report.html)
著作权人加入音著协或音集协后,其作品的著作权将由协会以信托方式管理,协会负责授权使用并收取费用,但著作权归属并未转移。这确保了作品的权利归属清晰,减少侵权的复杂性。
四、商场播放歌曲如何确保播放音乐的合法性?
商场在播放音乐时,若未获得词曲作者或录音制作者的授权,即构成侵权行为。不同音乐作品的权利归属可能由音著协或音集协管理,具体权利主张视音乐的授权情况而定。为避免版权纠纷,商场在播放背景音乐时需确保获得合法授权,具体可以采取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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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音集协官网:https://www.mcsc.com.cn/)
签订授权协议: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授权协议,并获取相应的曲库使用许可。这也是实践中不少商场或者企业的做法。
定期检查和更新授权:定期审查和更新音乐授权,确保所有播放的歌曲在有效授权范围内。
培训员工:对相关员工进行音乐版权管理培训,避免无意中的侵权行为。
咨询法律专家:遇到版权疑惑时,及时咨询知识产权律师或法律顾问,确保合规性。
五、结论
音乐著作权管理的复杂性要求企业在播放背景音乐时必须重视版权合规。通过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签订授权协议、定期更新授权情况等措施,企业能够有效避免侵权风险,合法使用音乐作品,为顾客创造愉悦的购物环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齐宝鑫祝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