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涛)9月20日是第22个“全国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9月19日,凤县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共同凝聚起全社会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让文明成为城市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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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的志愿者们在县中心广场和城南广场摆放了《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宣传彩页,同时向群众讲解了《条例》相关内容、身边好人事迹及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内容。通过与群众互动交流,围绕他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进行探讨,引导他们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有礼凤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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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条例上说得非常好,首先是会对我们自身的素质起到一个提升的作用,其次对城市的环境的提升也会有很大的改善。”一位前来观看展板的群众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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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凤县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紧贴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多形式的文明行为宣传活动,推出移风易俗“凤十条”、凤县“诚”10条等公益广告,组织“红小凤”志愿者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好事的宣传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追求和践行守道德、讲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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