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叶县强拆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果园事件,相信大家都自己看到报道了。
不少人都表示第一次看到一个强拆项目竟然出动了副县长以及各个单位的400号人,声势真的特别宏大,看来结果也是非拆不可,当然最后的结果也是7亩多的果园全部被夷为平地!
当地要交一条新的高速路,这可是一项大工程啊,但修路要占用7亩地果园,于是双方开始协商,而问题就是在于赔偿的标准上。
按照叶县的上级也就是平顶山的标准,大学生创业的果园不被视为是经济林,所以7亩地果园只能赔偿18万,而果园的老板小贾却认为当地平顶山的标准是属于旧的赔偿标准,现在已经被确认作废。
而赔偿应该用的是河南省农业厅新的标准来赔,如果按照新的标准的话,小贾果园的赔偿标准会比原来高出不少。所以双方矛盾的核心就是在于赔偿的标准和金额的高低。
那么,果园的要求赔偿标准真的不合理吗?未知,但如果按照省级的标准来说,市一级的标准肯定是低的。
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果园老板小贾得到省相关单位的回复是,平顶山原来的标准是已经失效的,那么问题来了,叶县采用的是一个失效的标准来赔偿的,难道这样的就合理吗?
开通高速是大工程,要占用地方,相信大家都会配合的,但前提是人家花了整整十年的劳动成果也同样要尊重啊。
这次带队强拆的是叶县副县长,在电话录音里面他强调,他只关注项目落地,其他都不管,要告就随便,态度可谓是非常的强硬。
所以他调动400多人的队伍,封锁道路,断电,连人家拍照都被抢了手机,把果园老板一家全部都关在了派出所,机器进场,7亩果园就这样被夷为平地。在双方还没有谈妥的情况下,使用这样的强力手段,到底合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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