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释放出来后担心会被判刑,就会关系能不能让公安机关撤案,不移送到检察院。确实存在让公安机关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选择撤案的可能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权依法撤销案件。【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搜索&关注:柳向律师】
具体而言,可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不存在犯罪事实:经过侦查,发现报案或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未实际发生,或者犯罪行为并非由被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行为虽已发生,但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证据不足: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无法达到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
4.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如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存在精神疾病等法定免责事由,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5.法律变更或司法解释变化:在侦查过程中,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原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不再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如果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办案部门应当制作相关报告书,并报请批准。【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搜索&关注:柳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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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不应当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一旦决定撤销案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如果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并解除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其他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案件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因为有可能重新立案。如果公安机关在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当亲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出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海刑事律师,搜索&关注:柳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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