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驿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元整

2024年09月20日,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就北京统驿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北京统驿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青淼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金关北二街5号院2号楼1层102室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近日,我局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反映你公司在投递时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你公司在投递YT1884976846008快件时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以上事实有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电话登记单、快件路由信息作为证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54条第二项的规定和案件事实、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现责令你单位改正,并罚款50元整。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元整。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开展培训教育,提升服务质量。

承办单位: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