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一张A4纸还要罚款,我真的想不明白。”日前,一女子在临街店面玻璃上,张贴了一张A4纸打印的招聘信息,却被城管通知罚款200元到1000元,这件事情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随后,当地城管“撤回处罚决定”,代之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这样的执法,究竟有无法律依据?

商户贴A4纸招聘信息被罚款?官方回应

9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个从事月子餐生意的商户,发布了一段小视频,她在门面玻璃上张贴了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结果被相关职能部门通知罚款,理由是张贴宣传品涉嫌违法违规。对方告知她,如果不去接受处罚,就要封了其手机号。

视频发布后,引来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表示“张贴宣传广告确实不对”。也有网友认为执法需要温度,“即使是这样,也应该先提醒,不改正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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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友的质疑,9月19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9月18日,有网民发帖称“在店门口张贴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求‘接受处罚’”。关注到相关信息后,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律师分析:执法依据存疑

事情到此算是有了一个结局,但网友们仍然有疑问:在自家店面张贴一张A4纸打印的招聘信息,真的违法吗?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进行了分析。

周兆成称,城管部门给出的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34条,在城市建筑物上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的,可以并处罚款。“然而,招聘信息是否属于宣传品,在实践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周兆成举了一个例子。“此前长沙也有一个打印店,张贴了A4纸大小的招聘广告,被罚款50元,引起了广泛质疑。央视援引观点称,不是所有的信息发布都需要行政许可,非大型户外广告信息的发布,是业主正当的信息发布权。”

不少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即使张贴招聘广告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那是不是也应该柔性执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江苏的苏州、扬州等地,都明文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周兆成也认为,此次执法依据存疑,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本次执法中,忽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他表示,“正所谓‘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体现了对‘过罚相当原则’的尊重。”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