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关于中日关系的话题火热,刚刚传出因深圳袭童案件引日本企业做出过激反应的新闻,9月20日,外交部又传出消息: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共识。

这说明作为邻国,中日之间的关系是天然形成而且相互影响的,斗则两败,合则双赢。尤其是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上,一味的抵制是解决不了的,还需要多方协商,找出最佳解决方案。

这次双方达成的共识,最核心的有两点:一、日本同意中方独立取样监测,二,中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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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这两条,就会出离愤怒,认为在这个共识中,中国没有获得实际利益,反而放松了对日本的反制,是对日本做出了让步。

尤其是中国承诺在日本确保中国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实施的情况下,恢复原产于日本的水产品进口,更是被指对国民生命健康不负责。

国民应该认识到,在事关百姓基本利益的大问题上,国家绝不可能让步,过去不,现在更没必要、没可能让步。这个看似对日本排放有利的共识,后面却有中国下的一步大棋。

首先要承认,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已成了既定事实,无论是日本不愿花钱对核污染水进行处理,还是日本无奈之举,从去年8月24日到现在,日本已经进行了8次核污染水排放,一年来总排放量达到约6.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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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日本以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挡箭牌,不允许其他国家独立采样和参与检测,事实上是在自说自话。但中国1984年成为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正式会员国,作为机构成员,对于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的数据,应该支持和采信。

但实际上,很多成员国对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的数据是充满质疑的,这次中日达成的共识,最重要的就是要求日本配合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以及这些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监测、实验室分析比对得以实施。

这样以来,中国和海洋周边国家就有了独立采样的权力,而采样不仅仅是用来检测核污染水对环境的影响,也可以用来约束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行为。作为日本周边的大国,第一个和日本达成核污染水排放共识的国家,很可能会由中国牵头,来组织其他利益攸关国对核污染水排放进行检测,形成对国际原子能机构权力的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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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动作最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一旦以中国牵头联合利益攸关国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就完全有理由按照检测出的数据,要求日本队核污染水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安排,而不仅仅是日本和国际原子能组织唱“二人转”。

这才是中国最需要的结果,也是中日达成共识的一个基础。至于进口日本水产品,我们的承诺是“逐步恢复”,而且是在“基于科学证据”的前提下调整政策。也就是说,关键还要看核污染水实际的危害程度,这一承诺有很大弹性,并不是强制条款。

只有在我们独立采用进行长期检测的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的实际了解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对我们的危害。所以这次达成的共识,如果日本能够完全遵守,将是在无法改变核污染水排海的事实下,最好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