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
即将开始!
为确保您和家人得到
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解决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请主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01
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人员除外)
02
参保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70元
低保对象等特殊人群
由政府全额资助
个人不需缴费
03
参保缴费方式
01
线上缴费
可选择“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缴费,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费。
粤税通
粤医保
粤省事
韶关医保
02
线下缴费
可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大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以及我市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03
银行代扣
税务部门将在10月至12月期间对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进行批量扣费,请提前存足代扣款项,同时密切关注银行账户代扣情况,如银行代扣未成功,及时选择其他方式缴费。
首次参保的人员
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才能缴费
参保登记可通过
“粤医保”小程序--“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线上办理
或者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
公共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04
注意事项
1
参保人变更参保状态、关系转移的,请及时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者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变更代扣银行账号请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者前往当地税务服务大厅办理。
2
若办理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的,请务必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可年度内中途参保),确保医保待遇有效衔接。若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断保后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满4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逐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来源:韶关民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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