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及《202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2024版两份细则分别对原《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原《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类型。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德城区、天衢新区、陵城区及各县市区)首套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人可以是购房人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此政策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购买法拍房可以提取购买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

(三)新增“以旧换新”置换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除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类型,其他提取类型均无房屋套数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须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及其他提取类型没有房屋套数的限制。

(五)明确违规提取行为处理。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房屋套数认定由查询购房人购房地、户籍地、工作地三地住房情况改为仅查询其购房所在县(市、区)住房情况,如购房所在县(市、区)没有住房,按购买首套房办理;购房所在县(市、区)仅有一套住房的,新购房屋贷款按第二套认定。天衢新区按独立行政区认定,在天衢新区新区办所辖区域购房属陵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房屋套数按在陵城区购房认定。此政策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以旧换新”的原置换房产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作房产套数认定。

(二)细化了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三)将原贷款担保方式整合为房产抵押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担保两种方式。

(四)购买现房试点商品住宅为全装修交付的,装修成本计入房屋总价款,在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5万元。

(五)优化贷款管理,新增共同借款人变更内容,对共同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离异、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抵押物权属发生转移时借款合同变更进行约定,明确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权利与义务,保障借款人权利履行期间的合法权益。

(六)增加了带押过户和商转公有关业务内容。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再交易自主住房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50年。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主体价款15%。

根据《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目前德州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不超过70万元,一方缴纳公积金不超过60万元。

此外,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高品质住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房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5万元。购买的现房试点商品住宅为全装修交付的,装修成本计入房屋总价款,在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5万元。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额度可累计计算。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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