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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9月2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新闻发言人季冬勇,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渠向东,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马清和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晋营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峰在发布会上介绍,土地是生产之要、生存之本,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国土空间有效、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一环。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主要领导谋划,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提供政策创新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围绕“盘活存量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中心任务,多措并举,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2022年以来,盘活低效用地129宗、1.04万亩,获得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3386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利用采煤塌陷地支撑工业发展经验做法列入全国《盘活存量用地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典型案例》,7宗低效用地再开发经验做法列入全省典型案例;在全省率先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土空间开发潜力测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获得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三等奖。同时,枣庄市还成为全省首个、目前唯一获批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量化指标制定先行示范市,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规划先行、机制创新,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推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化工园区及部分特色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建立工业地块清单,遴选2026年前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用地80余宗、2万余亩,择优列入今年拟使用土地清单,助力产业招商精准发力,推动低效用地提质增效。今年3月,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标国家低效用地试点城市,持续完善优化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方案。今年以来,通过规划审批,持续推动“工业上楼”和标准厂房建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个,批复项目容积率最高达到2.1,远高于工业项目平均水平。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大力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将《枣庄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指导意见》列入市级2024年立法计划,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赴国家试点城市和高校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标完善优化方案。完善基础数据,组织开展全市工业用地调查,摸清工业用地利用现状和低效用地底数,为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量化指标提供数据支撑。坚持省、市双清单销号与处置存量和增量并举,2024年度省级下发枣庄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481.2亩,目前已完成506.75亩,提前完成年度任务。2024年度市级处置任务1657.7亩,目前已完成1478亩,完成率为89%。

坚持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完善土地效益评价体系。研究出台支持低效用地分割合并政策,薛城区完成首例低效用地分割登记,枣庄高新区完成首例合并登记,为全市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印发《建设工程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豁免”项目清单(2024版)》,将提质增效范围内工业用地自主技改项目的建设方案列入豁免清单。印发《枣庄市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获得的省级奖励指标,采取全部直补区(市)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今年以来,已完成41个、3352亩再开发项目复审上报工作,成功纳入全省增减挂钩奖励范围;通过政府收储、市场主体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等方式盘活低效用地27宗、1562.96亩,激励效果明显。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亩均论英雄”,强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为D类的企业工业用地纳入低效用地提质增效范围,督促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质效。根据各区(市)上一年度闲置低效土地年度处置任务情况,按比例核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不能按期完成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任务的,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切实提高区(市)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闪电新闻记者 刘聪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