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芜湖最新人事任免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19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东提出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东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9月19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韦秀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茂环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19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徐茂环提出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徐茂环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佩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19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张佩华提出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佩华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9月19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茂环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佩华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19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免去:

胡庆九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来源| 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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