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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住建局

9月13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广告设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 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围蔽应按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要求设置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公益广告。

  2. 非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围蔽除按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要求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公益广告外,可布设不超过施工围蔽面积30%比例的项目宣传广告。该项目宣传广告不得单独设于主要临街显著位置,应与公益广告一并合理设置于相应区域,整体效果美观一致,并需按《广州市户外广 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 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其它要求仍按《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和《》(V2.0版)等执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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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广告设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带动营商环境大提升,依据广州市《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意见》,更好发挥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广告宣传展示作用,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经借鉴学习其他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广告设置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3日。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反馈(邮箱:maike@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邮政编码:510030)。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广告设置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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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凯、陈黎花

校对:唐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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