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中,房屋租赁现象非常普遍,出于各种原因考虑,承租人租赁房屋后将房屋转租的现象时有发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赁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网友咨询:

承租人未经房东同意对外转租,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

代兵律师解答:

如果经过出租人(房东)同意的转租行为,承租人可以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但是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中,法律赋予了出租人租赁合同解除权,以保护其利益。对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生效后,大多数法院倾向于认可转租合同有效的观点。非法转租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有效成立。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无权直接要求解除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的,出租人可以选择解除原租赁合同进而使转租合同订立的基础丧失、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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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兵律师补充: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同意可以是事前同意,比如租赁合同中明文约定可以转租,也可以是事后追认。若合同未对转租作出明确约定,租客可以在实施转租前获取房东的同意,或是在转租后取得房东的追认。另外,房东的默示同意也可视为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代兵律师

执业于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争议纠纷解决,执行案件,常年为各类国有、民营企业提供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