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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顶山发布官微消息,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这一行动令人欣慰。

据此前报道,贾柯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南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承包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苦心经营多年后,当地因修建高速公路需要占用大约7亩果园。在双方始终未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县政府领导带领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果园实施了强拆。“妇女和老人被按倒在泥地里、被抢走手机、被强行抬出果园、被关进派出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其情状,令人惊愕而悲愤。

为公共利益征收果园并无不可,但尊重民利、依法拆迁是无可绕过的前提。县领导亲自下场带队强拆,把涉事群众逼上绝境,这已经不是依法而为,而是非法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颁布有年,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也早已凝聚为法治精神。在这种情况下,叶县事件依然发生,绝非偶然。

叶县强拆果园事件,核心症结有二。

一是,依照相关规定,强制拆迁并非绝对不可以,但强制拆迁依然不能违法。像叶县这般对妇女和老人也动粗的做法,从任何法律条文中都找不出依据。捍卫果园者并非穷凶极恶的歹人,而是守法经营的群众,也是当地政府的谈判对象,凭什么遭此暴力对待?难道谈判桌上无结果,谈判对象就成了“坏人”?非法打击就有了合法性?世上没有这个逻辑!叶县某些领导如此做法,社会观感极差,这也是事件迅即发酵,引发全网愤慨的根本原因。

二是,这一事件暴露了叶县某些领导在处理争议时的霸道、无方。双方之所以谈崩,关键在于贾柯一方要求的赔偿金,和当地政府给出的赔偿金,相差悬殊。这一争议关涉果园林木性质的认定,贾柯一方持“经济林”论,且所获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为319万,但当地镇政府只愿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18万元。其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对经济林有着明确定义:经济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贾柯果园是不是经济林,一目了然。之所以平地起争议,不在于贾柯一方漫天要价、无理争辩,至于何种原因,不难想见。

问题在于,即便谈判不成,也有提交更高层级审视、研判的路径可走。当地何以绕过这一路径,鲁莽而为?这恐怕不单是镇、县急于推动项目进展的压力所致,人们完全可以认为,叶县有关方面把好好的一件事搞出难以收拾的局面,暴露出镇、县某些领导在地方治理中能力不足、态度不端的问题。有意思的是,事件发生后,带队强拆果园的叶县常务副县长,其参加工作时间疑似由14岁改成了17岁。这种欲盖弥彰的举动十分诡异,更引人追问深层次原因。

当然,治理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深刻学问,不止于朝夕之间的“打磨”。但作为基层干部,只要始终坚持以百姓心为心的宗旨,坚决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敬畏民心,敬畏职责,谦虚谨慎地工作,有理有节地应对危机,就不至于成为百姓心中的“反面教材”。

叶县这一事件的发生是令人遗憾的,它不仅伤害了个体利益,也影响了地方来之不易的营商环境。这一事件再次折射出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与民争利思想有所抬头的迹象,对此不可掉以轻心。面对汹涌舆情,平顶山调查此事当直面矛盾核心,秉公处理,严肃问责,让天下人心服口服。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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