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争房产杀人案在导致惨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中,兄妹间的矛盾占有相当的比例。纵观案件发生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家庭的暴力,有的是因为家庭琐事处理不善,还有一种就是争夺家产而起的纠纷。老王家所发生的惨案就是因为子女争夺房产,最终使无辜的小女孩成为替罪的羔羊。
家住洛阳市老城区的老王家因为房子而产生的矛盾,从派出所的民警到街坊四邻,几乎就没有人不知道。特别是老王的儿子王国庆和妹妹王兰之间三天两头的争吵,对邻居来说几乎就是家常便饭。
在2000年7月11日这天闷热的中午,老王家里突然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而且听起来像是个小女孩的声音。很快,洛阳老城公安分局的民警就赶到了老王家,王兰的女儿蜷缩在血泊里一动不动,已经死亡。
而老王的儿子王国庆却神秘地消失了。
一个多月后,王国庆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问,他承认是他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外甥女。
老王家有两儿两女,可以算是个大家庭。犯罪嫌疑人王国庆在儿女里排行老大,对于自己亲手杀害外甥女的事,在审讯室里,王国庆说来说去倒觉得自己比谁都委屈。
王国庆:我这个人,跟谁都这么说,我并不想占这个三居室,作为我本身来讲,有地儿住就行。因为就是现在房买了,以后那个物业管理费,我也交不起,可你现在不能逼我走投无路。我们这一家子,根本就没有个协调。别人的家,都特别温暖,我们家,不是那么回事,能把你挤兑死。
那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家里的两处房产,城南的一间平房和城东的一套三居室,本来家里决定把城南的平房给长子王国庆。王国庆住着这间平房,但心里不太满意,加上自己身上又有病,他总是想把这平房给换成楼房,但始终也没换成。最后他又搬到父母的楼房里住,把平房让给了弟弟。
王国庆:因为我弟弟娶了一个嵩县的媳妇,当时我父亲跟人家说给转户口,找工作,当时女方说了,给她转成城市户口,给她找工作,就考虑和我弟弟结婚,所以就让他到平房去住。当时,我的户口在平房那边,我弟弟对我意见特别大,好像我想在这里怎么着,想多要房子似的。我不瞒你说,就连派出所警察都说,你不能这样两头都占着。
平房给了弟弟住,两个妹妹都出嫁了,王国庆想自己住在父母家的三居室,再把户口办过来,以后这房子少不了他的。可他惊讶地发现,父母这边还有小妹妹王兰的户口。
王国庆:我一跟他们说户口的事,我父母和我妹妹就说,是警察不让你上户口。
最后王国庆的户口是强行办过来的,他母亲和他妹妹不让办,他一上户口妹妹就急赤白脸地跟他打架,而且他父母特别向着妹妹,一张口,就是他折腾,就是他闹。
王国庆发现妹妹的户口也在这户楼房里,而且妹妹还声称自己的房子做生意赔出去了,连父母也有意要把这套楼房给妹妹,王国庆心里没了底。
王国庆:后来把派出所叫来,当时我父亲和我母亲就对我说,你就别理她了,她做买卖做赔了,把房子抵给人家了,她没家了。但是,你有家没有家,你不能跟我比,挤得我走投无路。一天到晚,总是冲我嚷嚷,说这个房子是李同的,那个房子是王兰的,你得上单位去要房去。
从此,兄妹两个为这三间房子展开了明争暗斗。可王国庆发现自己丝毫不占什么优势,因为他和父亲的关系一向就十分紧张。
王国庆:我的亲生父亲我不能说他这人怎么怎么样,但事实怎么样,我可以摆一些事实,让你们去听,对吧。人家跟我说,说你爸来了说你打他,我说我没打他呀。后来,我在单位,单位领导照顾我,让我搞卫生。人家旁边的人说,这小子,追着他爸拿着这么粗的大棍子,追得他爸满楼群跑。这样我心态就更不平衡了,那次我回去把他们那屋的玻璃都给砸了。当时,我父亲就把派出所警察和我们单位的书记叫来了,我记得,他们都说我挺好的,我没干什么。可是我父亲就在出这个事之前,就已经把我告了,咱们法院已经立案了。
警察:告你什么?
王国庆:就说我有房不去住了……又不交钱吧,又骂他吧……
警察:虐待父母?
王国庆:对,虐待父母。
和王国庆相反,妹妹王兰却与父母的关系越来越好,但在王国庆的眼里,妹妹和父亲的关系融洽全是因为妹妹比自己有钱。
王国庆:我父亲那个人就是“有钱就是娘”。我不瞒你说,我很少张嘴和父母要钱,我都跟街坊借,或者跟单位领导借,很少跟我父母张口借钱。我知道,借钱也借不出来。作为我父亲来讲,他的钱也不少,每月就给我母亲一百元钱。其他钱都干吗?我妹妹做买卖,朝家要钱,就赶紧把那些钱都拿出来。但是最后,那些钱都打了水漂儿,一分也没有拿回来。这个那个的,咱啥也别说了。关键是我妹妹人家有钱,人家可以过一个月或者是半个月带我父母出去吃一顿,我却没有这个能力。
哥哥王国庆是扎下根不走了,妹妹王兰是想方设法要让哥哥离开这个家,老王的三居室里几乎没有一天安宁过。
王国庆:她就是不想让我在这儿住,让我上单位要房去。我曾经亲耳听见的,他们在那屋说,我妹妹说,哪个单位工作十五年二十年就都能给房,他已经二十多年了,没给房子,还不上单位要去。就是惦记给我挤出这个家去,让我上单位要房去。
警察:她说过要房子吗?
王国庆:说穿了,她呀,她就想自己独占这个房子,她曾经这么说过:这房子就是我的,谁也甭想住。
随着矛盾的升级,兄妹俩不但嘴上吵个没完,而且最终发展到拳脚相加。王国庆沮丧地发现自己在体力上也不占优势。
王国庆:吵过,而且还动过手。
警察:动手?
王国庆:动手,他们两人一块打我,那次邻居街坊都下来了。
警察:哪两个人?
王国庆:就是我妹妹跟我妹夫。然后连街坊都下来了,最后派出所都叫来了。就是因为房子。我吃了十年药,我打不过他们,我这五个人也打不过他们一个人。我妹夫一下子就把我按在地下,叮咣打我,我也没有还手之力。最后他松开手,我才惦着拍他,打他,可我浑身没有劲,根本打不过他。
时间转眼就到了2000年。王国庆在与妹妹争夺房子的同时,对父母也日益怨恨起来。忍无可忍的老王以虐待父母的罪名将王国庆告上法庭,还明确地声明要把房子给女儿王兰,疯狂的王国庆发誓要报复妹妹。
在7月11日的中午,妹妹王兰的女儿正在睡午觉,两眼发红的王国庆举刀刺向年仅13岁的外甥女。
王国庆:我跟你这么说,我过去跟孩子的父母打架,都没有动过这个孩子,我并没想怎么样,就是想吓唬吓唬他们,这样他们就会害怕,老实半年,半年之后,房子也搬迁了,最起码你得给我一处房子住吧。
王国庆在看守所也向人诉说着自己有多么委屈,家里人对自己多么的不好,但提起无辜的外甥女,歉疚和悔恨也让他无言以对。
为了争夺这套三居室,王国庆要接受法律最严厉的审判,王兰失去了心爱的女儿,他们付出的代价都太高昂了。如果早知是这样的结局,也许他们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手足之情在利益的诱惑下竟然会演变成为同室操戈,人们不但为老王家的悲剧惋惜,而且为王国庆感到羞愧。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提醒那些还在为家产明争暗斗的人们,不要被一个“利”字蒙住了双眼,忘记了父母之恩、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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