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无障碍环境建设对特殊人群而言意味着能够平等参与和共享现代生活,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发挥人文关怀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城市“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维护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合法权益,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常委、上海无障碍专家组成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受邀担任本次案件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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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抓住长宁争创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的契机,对多家大型综合商场、苏州河沿岸等联合开展调查,发现部分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存在基础设置不规范、无障碍引导标识缺失、无障碍呼叫按钮无响应等问题,并正在积极推动整改。”听证会上,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副主任翁文哲通报了今年以来该院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现场展示检察建议“回头看”整改效果。“今天的听证会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管用的整改方案。”

“建议从无障碍设施需求角度系统规划和排摸,比如可视化标识系统、语音导览系统、连贯的无障碍路线、低位的设施服务等不同纬度进行改善和加强,提升无障碍环境品质。”

“今天的听证会体现了城市的温度。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彰显了检察为民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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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全面了解案情后逐一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依规的落实,关系到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的安全感、自由度和尊严,是“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载体,也是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行政机关应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到规范建设、优化方案,加快推进和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

整改前后对比

(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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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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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障碍关乎大民生。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深化检察为民,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更强的无障碍环境公益保护合力,以“有爱”助力“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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