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此之大

但还是有人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9月16日晚,启东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吕四港镇蒿枝港大桥红绿灯路口,有两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人轻微受伤。接警后,交警吕四中队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一方车辆驾驶人称,对方肇事车辆驾驶人已弃车跳入河中,面对突发情况,民辅警一边安排支援,一边呼喊劝说驾驶人施某,后经民辅警与消防员协力救援,最终成功将驾驶人施某从河中拉了上来。

在民警对驾驶人施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郁酒味,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询问,施某称自己晚上五点多与朋友吃饭时喝了白酒,吃完饭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发生事故后与对方驾驶人协商不成,又想到自己和妻子感情长期不和,一时想不开就跳河了。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南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