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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11岁的六年级学生妮妮(化名),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世纪学校的教学楼6楼跳下,不幸身亡。妮妮的父亲表示,孩子今年9月刚转入该校,疑因与同学产生矛盾,在走廊被班主任老师教育后,心理失衡选择自杀。孩子父母亲希望,学校能够还原女儿出事前的所有经过。截至目前校方及相关部门都还未作出回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世纪学校

妮妮曾就读于连江一中贵安分校,日常生活由外婆照料。今年9月,为更好地照顾妮妮,父母将她转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世纪学校读六年级

孩子母亲告诉记者,13日晚上,她曾接到一位同学家长的电话,称妮妮与对方孩子及另一名孩子发生了矛盾,其间发生了推搡,对此妮妮妈在电话中做了道歉。14日上午,班主任又联系了妮妮妈,“老师说她教过这么多孩子,没见过我女儿这么猖狂的。”

妮妮的爸爸说,根据监控画面显示,14日上午8时左右,班主任将妮妮和两名女生叫到走廊谈话。谈话结束之后,妮妮被独自留下,班主任便打电话给妮妮妈。通话结束后,妮妮在擦眼泪,而老师返回了教室。不久后,妮妮回到教室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大约上午9时30分左右,妮妮跑至教学楼6楼,接着悲剧发生了。

妮妮的父母表示,他们希望了解当天在走廊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们看到的监控画面没有声音,校方也未对班主任在走廊上的言行作出回应,仅表示老师有教育孩子的义务。妮妮的爸爸告诉记者,班主任当天究竟说了什么,至今不得而知。

18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世纪学校。校门口的值日行政老师确认了事件的发生,但具体情况他不便透露,并拒绝了记者采访。

对此,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区事业局政策法规与安全工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事件正在调解中,不便对外透露。

该事件被曝光后,网友各抒己见。

有家长传授学校里的“生存大法”,跟老师切勿硬碰硬。

有网友替老师喊冤。

也有网友直言 “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这话掷地有声,仿佛揭示了万古不变的真理。

可这看似一锤定音的论断,实际上也未必完全公正。

教育从来就不是黑白分明的,是一种互动,而非单方面的输送。

我们一味责怪老师,是否忽视了复杂的教育环境和日益多元化的学生心理?

当然,老师也有失职之处,十一二岁的孩子,还处在心理和认知发展的关键时期。

老师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可能在他们心里激起波澜。作为成年人,掌握着教育权威的老师,是否应该更加明白自己言行的分量?

其实,老师在遇到孩子行为意识出现偏差时,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让家长来解决问题。这种看法似乎将责任推到了家长身上,似乎家长才是孩子教育的最终责任人。

目前,涉事学校还没有发布通告,对此事的回应似乎是“躲躲闪闪”,当被问及会不会处理妮妮班主任时,校方看起来有意偏袒,给出的回应是:“老师有教育孩子的义务。”

而社区事业局此时的态度,更是像机器人:“事件正在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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