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都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严格依法、实事求是,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任何时候都要绷紧“依法办事”这根弦,在监督办案中树立正确政绩观、遵循司法规律。要重视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作用,取消其考核功能。要切实按照最高检党组要求检视工作,下大决心纠正考核中唯数据、唯指标甚至跑偏走样、弄虚作假的问题,下大决心调整、改变简单依赖对数据进行考核管理的惯性思维,下大决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的考核。要努力提高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把数据宏观分析功能与微观案件评查紧密结合起来,把管理方式从过于注重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在夯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真正实现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创新发展中,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