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西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对西峡县辖区内新增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启用。

卡口设备:

312国道丹水王营桥路段

312国道丹水恒基公司门口路段

312国道丹水古垛路段

312国道回车汉冶特钢路段

312国道五里桥朝阳气站路段

312国道五里桥驰水沟桥路段

312国道丁河简村桥路段

312国道重阳街林站门口路段

312国道重阳二中门口路段

312国道重阳马鞍桥路段

312国道重阳香坊沟路口路段

208国道太平镇下河路段

208国道五里桥华洋食品门口路段

208国道回车档子岭路段

209国道西坪皇后路段

241国道太平镇老界岭隧道附近路段

328省道军马河大河岗路段

设备具备以下违法行为抓拍功能: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以上设备公示日期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9月28日结束,公示期结束后,将依法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一起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西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