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基本权益的尊重。

虽不能绝对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

媒体报道了一条新闻,周某与好友袁某在聊天软件上看到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

对方开出“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其前往国外“公司”。可能是现在的反诈宣传深入人心,周某立刻意识到这是诈骗套路,便想跟对方“玩一玩”,开始极限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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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二人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这个很像段子的新闻,没想到如今却真实发生了。在这个新闻中,我们所能看到的,有诈骗分子的可恶,两人反诈意识很强,以及诈骗分子被骗后的大快人心,如果说真有不对的地方,那无非就是两人不该以这种方式“戏弄”犯罪分子,但仅此而已。

结果,就因为这事,周某、袁某分别被行政拘留7日、5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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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诈骗罪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应当予以立案。两人就因为诈骗犯罪分子1800元,结果就被抓了,不仅被抓了,还戴上了手铐,双手靠在背后低下头,像犯下罪大恶极的罪行一样,站在镜头前被曝光。

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恍惚,恍惚的是,境外的诈骗分子看到此情此景该作何感想。好一个只许被电诈,不许去反击,简直和挨打不能还手,逻辑高度一致。

有意思的是,今年6月,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另一则新闻,彼时西安司法局网站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陕西尊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作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刘涛送给法官妻子30万元,被认定为行贿金额较小,不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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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吃看不见,狗吃撵出屎。

30万元不算多,1800元是巨款。

既然反向骗走境外诈骗分子1800元算违法,那酒驾、醉驾又应该怎么算?下面的新闻或许会给出答案。

日前,安阳通报了两起醉驾典型案例,本想着让人们引以为戒,没想到却引来群嘲。

通报显示,汤阴县任固镇政府原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马六甲、安阳市城市管理局龙安大队(分局)副大队长(副局长)范晓东均是醉驾,马六甲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范晓东则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都是醉驾,为什么一个开除公职,拘役两个月,另一个却只有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当地给出的解释是马六甲血液酒精含量为195.34,范晓东则是108;马六甲不积极配合,范晓东态度较好;然后就是法律后果和处罚依据不同等等。虽然解释了一大堆,但长篇大论并没有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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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想到《人民的名义》中陈清泉院长的一句台词:“我总能在法律条文里面找出最合适的一条来判你”。

莫言在《晚熟的人》中写道:

“人性的丑陋就是,在无权、无势、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在有权、有势、缺德的人身上找优点。当无权、无势、善良的人,受到伤害的时候,却还要站在所谓的道德至高点上,假惺惺的劝说无权、无势、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有些事情,看起来很公平,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因为公平这个词,它本身就是相对的。

他说有理就有理,没理也有理;他说没理就没理,有理也没理。

利益在风险之中产生,规则在双标之间出现,人情世故在士农工商的三六九等下,体现得一览无余。

规则,又叫规矩、准则。它在建立的同时,也为违反规则的人,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9月20日,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称在四川稻城亚丁景区正准备吃自带的泡面时,遭到景区工作人员制止。网友询问工作人员:“我为什么不能吃泡面?”工作人员则回应道:“泡面汤水会污染环境,景区明文规定禁止泡方便面。”

果然环保是一个大箩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这边刚说完保护环境,结果那边景区就在售卖每碗22元用水泡的热干面。不仅不保护环境,网友还表示看到景区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时将泡面汤水倒入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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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保护环境,游客自己的泡面就破坏环境,景区的高价面连汤直接倒进草坪也不算污染环境,难不成景区的泡面都自带光环不成。既然怕污染环境,那直接不允许游客进去不是更能保护环境吗!

有些地方脏的不是环境,而是人。

我要求别人讲规则,不符合别人的利益,但符合我的利益;

我要求自己讲规则,符合别人的利益,但不符合我的利益;

所以,我要求别人讲规则,但自己却不用讲规则。

双标的背后不过是利益二字在作怪。

新闻啊,就不能放在一起看,但凡把独立的新闻做成合订版,就会呈现出超脱现实的魔幻现实主义。

魔幻就在于,犯错的,永远是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而制定规则的人似乎永远都不会犯错。

现实则在于,哪怕错了,也不能认,更不会认,就算最后的真的认了,也无妨,不过是举一反三、再接再厉的事。

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曾说,公平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最底层。

晃眼一看,两千多年过去了,有些人却活得连块化石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