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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力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湘西厚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吴奕华受贿一案。

经古丈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奕华在担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局长及湘西厚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8.2777万元、美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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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合议庭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的进行做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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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奕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吴奕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经综合评判,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吴奕华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来源: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