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骑行男孩儿被碾压致死事件终于有了新消息,据“大凡主持人”透露,检方可能会召开听证会不再起诉,涉事司机大概率即将回家照顾患病妻子。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外界巨大的争议,除了同情涉事司机之外,大家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责任不应该由司机一个人来承担。
设施道路既然没有验收,可为什么造成了长期有车辆通行的事实,甚至当地还在该路段举办过骑行节。
骑行团的组织者、孩子的父亲、道路管理方、涉事司机等都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最新消息:知情人私信主持人大凡,透露关键细节!
在主持人大凡透露的聊天截图中,知情人直接发送“骑行案结束了”六个大字!
“怎么说?”这让一直关注这起案件的大凡也一头雾水。
要知道,涉事司机姜某某在8月11日的时候,被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
8月25日,涉事司机姜某某被批准逮捕,罪名同样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虽然案件引发外界极大的争议,但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大家似乎都在等着案件的开庭,知情人为什么说案件结束了?
在此之前,这是司机的家人为他聘请了知名律师周兆成,周律师表示他会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外界几乎一致认为,遇到事发时的情况,涉事司机的做法已经做的足够好,由于距离太近,即使打了方向躲避,也是根本来不及的。
该知情人透露,道路管理方、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司机等都出了点钱。
目前网络上并没有相关消息的官方发布,按照知情人的说法,这件事很有可能会以交通事故来处理。
导致孩子死亡的相关责任方都进行一定的赔偿,这既符合大家的认知,其实也比较符合大家认知当中的法理。
如果单纯的把没有经过验收但实际上早已畅通无阻的道路认定成“未开通的道路”,这未免有些太过于“教条主义”。
“不用负刑事责任了?”
面对大凡的询问,知情人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其实这也是这起事件最大的争议之处,究竟是刑事犯罪还是交通事故。
对于孩子的离世,大家都是非常同情和惋惜的,但这样的悲剧和认定涉事司机的责任性质并没有最直接的关系。
之所以大家认为司机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也是从3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司机在道路上正常行驶。
事发时,司机的开车时速还不到60㎞/h,而且还是顺向正常行驶,最关键的是,司机做出了躲避及施救的行为。
正常行驶还有躲避施救的行为,这又怎么算是过失呢?
从事发时的视频来看,男孩突然摔倒时,涉事汽车和男孩摔倒的位置非常近。
对于正常人来说,能做到涉事司机那种程度已经实属不易,遇到突发事件还进行了躲避,这又怎么能算过失呢?
第二,事发路段拥有通车的事实。
这一点其实才是大家最为看重的,如果按照纸面意思,这段路的确未验收,但当地百姓却在这段路通行了一两年。
真要是未验收,道路管理方怎么不封路呢?当地又为何举办骑行节?
用“未验收”来否认百姓在此畅通无阻的事实显然站不住脚,退一步来说,既然车辆都畅通无阻这么久了,怎么还不验收?
第三,不能只让司机承担刑事责任!
大家普遍认为,司机虽直接导致孩子被碾压,但责任并不都是司机的,甚至有些人更应该承担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是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的,孩子的父亲和骑行团负责人该不该负责?
再者说,在孩子父亲之前发布的视频当中,不少网友都替孩子捏把汗,甚至好言相劝。
但孩子父亲不仅不接受大家的好心提醒,反而对好心提醒的网友冷嘲热讽,这种把孩子的安全抛在脑后的行为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
更别说事发时孩子还曾因骑行团速度太快多次喊“慢点慢点…”
知情人表示,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做的非常公平公正,也极力促成各方都比较满意。
这并不是说要“法外开恩”,而是更符合事发时的真实情况。
很多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也不能不考虑外界的声音,当外界几乎一直认为涉事司机不构成犯罪且还列举出一些案例时,这也要依法斟酌。
面对如此劲爆的消息,为了确认真实性,大凡也是询问知情人如何确定真实性!
知情人表示,回头看能不能给大凡最有力的视频(证据)。
据大凡透露,检方要开听证会,涉事司机极有可能不被起诉!
据大凡发布的视频,其中添加了一张疑似听证会现场的照片,照片还配文“我们一致认为不起诉是合适的”。
“不起诉”其实不仅对涉事司机是最好的结局,对这起事件其实也是一个最好的结局,这也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至于司机要赔多少钱,目前尚不得知,上次他的小舅子说,他们家筹集了20万,但是男孩家人拒绝了。
大家的同情心其实也应该收敛一些,并不是大家同情的人都值得无条件的同情。
就像我们质疑道路虽未验收但已形成自由通车事实一样,司机姜某某在这件事上也绝非一点问题也不值得质疑。
虽说道路自由通行是现实表现的事实,但从现场传来的照片和视频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重要的情况。
那就是,事发时,道路两边有很多骑行的人,这里面既有骑行团也有普通村民,还有骑电动车的。
而这段路是双向单车道,两边虽预留了非机动车道,但整体看上去也是比较拥挤的感觉。
司机事发时时速虽只有52㎞/h,但由于骑行的人太多,这个速度其实就显得不那么慢了。
涉事司机的确也是非常不易,妻子患有白血病,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出了这样的事情,不仅让男孩儿的家庭感觉天都塌了,对于涉事司机的家庭来说,他们也感觉到他们的天也塌了。
再回到司机是否需要承担刑责的问题上,虽然知情人透露的消息并没有得到官方确认,小编认为真实性是很大的,主要有三方面的考量。
第一,不得不考虑外界的看法。
这起事件为何外界这么多质疑声?为什么这么多人认为不应该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这不是同情心泛滥,恰恰是大家法律意识提升了才有的观点。
对于路上正常行驶的汽车,小男孩近距离突然的到底和“鬼探头”是一个道理,难道就因为道路在名义上未验收就要追究刑责?显然说不过去!
第二,不得不考虑的全面追责!
涉事司机压死人了,怎么也得赔偿,但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涉事司机要被追究刑责,难道就只有他一人要被追究刑责?
道路都自由通车这么久了,还举办了骑行活动,为什么不验收?为什么不封路?这才是这起事件发生的源头!
如果小车司机要追究刑责,道路方面相关责任人是不是也该被追究刑责?
毕竟之所以追究小车司机的刑事责任,就是因为道路还未验收,既然没验收,管理方怎么不封路?这里还包括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符合当下各方的利益!
知情人透露,孩子已经入土为安了,这其实也就暗示事情会有转机的。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如果司机姜某某最终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会有怎样的后果。
正所谓谈钱不伤感情,如果姜某某最终还是被判了刑,男孩的家人能够拿到自己预期的赔偿款吗?
最关键的是,如果今后再次出现因为别人的错误让自己意外伤害到别人的案件,是不是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涉事司机免刑责更能展现法与情的完美融合!
要说男孩的意外死亡,的确是涉事司机碾压所致,如果非要追根溯源的话,他的父亲其实才是那个把他往火坑里推的人。
并不能说他戴上了受害者家属的光环就可以免于追责。
法律明明不允许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这位父亲不仅不遵守,而且带儿子骑行的方式也是非常的危险。
为什么说司机免刑责是法与情的完美融合?
因为凡事都要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该路段在名义上并没有经过验收。
可事实的情况是,这段路早已经自由通行很长时间了,我们可以拿出大量的证据来证明。
在这么长时间内都可以自由通行,如果真是说没有经过验收,干嘛不把这段路封起来?这里就涉及到这段路在名义上和事实上是否已经可以自由通行的较量。
如果有人在值守,如果道路两端被封堵,又怎么可能造成这段路在事实上已经自由通行的事实?
就像主持人大凡所说的那样,既然这段路没有经过验收,当地官方为什么还要在这段路上举办骑行活动?
如果说老百姓私自在这里自由通行,也是不合法不合规的,那当地官方同样如此又如何解释?
所以说,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其实并不在于涉事司机,如果仅对他一人追究刑责,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对于知情人的爆料,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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