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整个A股市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注销式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远超去年全年水平,大大增强了投资者获得感。这一成绩的背后,离不开监管的引导鼓励。无论是新“国九条”提出“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还是《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即回购注销可被视为现金分红,都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上市公司实施注销式回购的动力。

事实上,上市公司实施注销式回购,回馈投资者,有利于稳定并提升公司估值、改善内部治理、传递市场信心,多维度提升自身“含金量”。

从更深层次来说,年内注销式回购案例不断涌现,也体现出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建设渐显成效。上市公司开展回购注销,展现出其注重股东利益、积极主动回报股东,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促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双赢”局面。(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