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佩戴好安全头盔
是作为一名“骑士”最基本的自觉
但是要注意
“带”了头盔≠“戴”好头盔
不系扣=没戴
近日
徐州交警
对一批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驾驶人
进行曝光
违法驾驶人:徐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大彭路
违法驾驶人:周某杰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民主路
违法驾驶人:董某严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太行路
违法驾驶人:张某丽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夹河街
违法驾驶人:谢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建国路
违法驾驶人:孙某奇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妨碍安全驾驶
违法地点:金山东路
违法驾驶人:李某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湖北路
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
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戴头盔和不戴头盔的差别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
•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 未佩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左侧未戴头盔重伤
右侧戴头盔安全
徐州交警提醒您
在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关爱生命 从“头”做起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彦凝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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