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现实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老汉带着孙子散步救了一个落水孩子,却因为救人前和救人后拍了两张照片以防被讹,没想到被救孩子的家属却以此为由要把老汉告上了法院。
理由很简单,你为什么不先救人?要是你先救人,孩子就不会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就不会变成植物人,因此要求老汉为此负责,并赔偿93万元。
(案件来源:网络视频)
四川的郝大爷在邻里街坊的眼里是一名热心肠的人,旁人遇到什么麻烦事都会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也因为他这个毛病,家里人也没少说他,都快60岁的人了还管那么多与自己无关的人与事图啥呢?
主要是郝大爷也从来没有因为做好事而得到过什么好处,反而还经常惹上些麻烦事,虽然大多都不伤大雅,但是家人多多少少都觉得郝大爷的一番善良终归是错付了。
但是郝大爷的古道热肠还是一如既往存在,家里人也只好作罢,只要老人家开心就行,这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但是没想到,郝大爷竟然会因为一番好心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孩子而被对方的家属告上了法院。
案发那天,郝大爷带着孙子在外散步,到了护城河岸上看到一群人往河里观望,还有人着急地喊:“有人落水了,谁会游泳的快救人啊!”
郝大爷忙跑过去一看,看到河里面有一个人在拼命扑腾,很显然是不会游泳呀,郝大爷赶紧定眼一看,看清楚是一个小孩子,那心情更为紧张了,他忙问周边的群众谁会游泳,赶紧下去救人,要不等小孩子体力不支沉下去就来不及了。
但是周围非但没有人主动站出来救人反而有人在说:“还是少管的好,这种事被讹上就麻烦了。”
这让郝大爷听了十分愤怒,只要一个人的心智不成熟,看什么都是黑的,世上哪里有那么多良心被狗吃了的人呢?
岸边的人闹哄哄的,最终还是没有人站出来救人,眼看水里的小孩因体力不支就要往下沉,郝大爷再也顾不上自己年纪大水性一般,情急之下就要往河里跳。
这时却被一个人劝住,叫他别管闲事了,还是等公园的救援船只过来。
郝大爷愤怒了道,这是一条命,是闲事吗?还是一个小孩子,你们没有孩子吗?心怎么这么硬呢?等船来了不早没了吗?
但是旁人的一句话提醒了一下郝大爷:“那赶紧先拍个照片,证明人不是你推下去的。”
郝大爷也猛的冷静了一下,想想好像有这个必要,于是赶紧拿出手机对着落水小孩拍了照片,交待孙子站原地别动,不再听其他人的劝阻,就跳了下去,拼命向落水小孩游去。
当郝大爷把小孩子救上来后整个人都要虚脱了,把孩子放在岸上他自己都差点起不来了,想起前面的事情他才开始后怕起来,自己因体力不行也喝了不少水,这才发现自己是凭着求生的意念把孩子救上来的,没想到连自己都差点就上不来了,看来不服老不行了。
眼看孩子救上来了,围观的群众才开始欢呼起来,开始有人七手八脚地帮忙救人,开始有人帮打120急救电话,郝大爷也不懂急救的事,看有人帮忙也就没再插手,救护车也过来了,看小孩子被抬上车赶往医院,郝大爷带上孙子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就回家了,当然,他把孩子救上来后也没有忘记拍了张小孩子被救上来的照片,想想还是留个证据好点吧。
毕竟,这个社会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心呀,还是不要挑战难以把控的人性为好。
也就在郝大爷跳下去救人的时候,有一个女人面对落水的孩子除了被吓得六神无主之外,没有叫人也没有采取任何的施救措施,甚至等到郝大爷把孩子救上来之后,这个女人连一个急救电话都没有打。
直到孩子被抬上了救护车,这个女人才清醒过来急忙跟着救护车走了。
郝大爷怎么也没想到,也就是这女人颠倒黑白让郝大爷惹上了麻烦。。。
郝大爷回到家后,孙子骄傲地向家里人说起爷爷救人的事情,称爷爷是英雄!
但是家里人却被吓出了一身冷汗,纷纷劝郝大爷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还是别逞强,都多大年纪了,这风险真的不能冒了。
但是郝大爷还是心情大好,毕竟救上来的是一条小生命呀,还能给自己的孙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何乐而不为呢?
郝大爷的儿子也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也肯定父亲的行为,他认为换成自己也会这么做的,他觉得这是一件值得去宣传的事情,于是他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关于父亲救人的内容,还把父亲拍的照片挂到了网上去。(发布视频已是救人的两个月后了)
“老大爷不顾年事已高跳入冰冷的河里救人,差点自己都上不来。。。”,这则视频内容本来并没有火起来,却恰恰被落水小孩的家属看到了,家属接下来的行为却让人震惊不已,这则视频在网上迅速火了起来,郝大爷也莫名其妙地被网暴了。
但不怎么上网的郝大爷还蒙在鼓里,他也没想到自己的信息被万能的网民给扒了出来。
当媒体记者找上门的时候,郝大爷还以为是家属把他找到了,要把自已的善举公布于众,他们要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向郝大爷道谢,谢谢他救了自己的孩子,拯救了他们的家庭。
但是事情反转得让郝大爷目瞪口呆,他们不是来报恩的,是来算账的!
原来落水的孩子经抢救后虽然命保住了,但是因为溺水太久一直没有醒过来,现在在在医院躺着,医院说孩子很可能醒不过来,有成为植物人的风险,孩子一直躺在医院,每天都要承提高昂的医疗费用,其家属都要撑不住了。
但是这又与郝大爷有什么关系,这账家属不是得找医院算吗?找郝大爷算什么账?
原来小男孩当天由其母亲赵女士的闺蜜刘某带着在外面游玩,因看管不力导致孩子不慎掉到河里,没想到这个闺蜜面对突然变故却毫无作为,要不是郝大爷的出现,小男孩连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
按正常逻辑赵女士不是应该向其闺蜜刘某追责的吗?
大概率是为了逃避责任,她的闺蜜非但没有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反而是把矛盾往救人的郝大爷身上引。
医院方说小孩子因溺水太久了才导致有成为植物人的风险,刘某想起救人的郝大爷在救人前和救人后都先拍照,她便把细节添油加醋地告之赵女士,如果郝大爷当时能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先拍照拖延时间,孩子根本就不会因溺水太久而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为了把黑锅都甩给郝大爷,她甚至说:“那个人根本不是有心救人的,他是有目的的,他就是为了当网红的,利用别人的不幸来为自己谋取利益,要不是这样,那种情况下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救人,而是先拍照呢?并且事后还在网上发布救人视频,这不正是证明了他就是为了红吗?”
面对刘某的阴谋论,再看还没醒过来的儿子,赵女士像是被怒火蒙蔽了心智,失去了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非但没有对郝大爷的救灾命之恩感恩带德,反而愤怒于郝大爷因拍照耽误了救人,儿子的严重后果均因郝大爷救人拖泥带水造成的。
直到这时,郝大爷才知道自己及家人都被网暴了,网上对他的责骂声铺天盖地,骂他为了红而不顾他人的死活,为了利益没有道德底线了。
郝大爷为了自证清白,到了某媒体的节目现场面对所有网民把事情掰扯清楚。
自己的善举竟然被人曲解得如此不堪的程度,郝大爷再善良也不能容忍居心叵测之徒随意诽谤,因此郝大爷直接来到了节目现场,除了要自证清白说明事实的真相,更想把散布谣言的始作俑者揪出来。
谁也没想到,散布谣言的就是赵女士的闺蜜,在节目现场她面对镜头都不忘带节奏,抢在赵女士的前面怒斥郝大爷救人的目的不单纯,救人前后都拍照,就是为了当网红谋取利益。
也不知道赵女士被灌了什么迷魂药,闺蜜的话她也深信不疑,开始质问郝大爷为何不先抓紧时间救人而是先怕照。
她表示也就是郝大爷耽误了救人,导致她的孩子溺水太久,现在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她也怀疑郝大爷并不是真的想救她的孩子而是想利用此事来炒作牟利。
看到对方竟然这样曲解自己的行为,郝大爷忍着性子解释了自己当初为何拍照的原因,因为现在网上曝光太多因为救人而被讹诈的事件了,他这些年做了不少好事,也多多少少惹了些麻烦,连家人都多次劝他,即使做好事也得保护好自己,这一次他也想到这个问题,救人前后拍照就是为了证明他只是在救人,人不是他推下去的。
他之所以把人救上来后,没有对孩子进行施救,那是因为他根本不懂急救方法,看到有其他人帮忙,因此他也就松了口气,而不是不想继续施救。
郝大爷的儿子也愤愤不平表示:
视频内容和照片是他传到网上去的,原因是他觉得到父亲做的这件事情值得宣传,因为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他希望父亲能起到一个带头的作用,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利益。 说到利益,父亲加薪了吗?升职了吗?赚钱了吗? 非但没有,还惹来了全网的网暴!连被救的家属竟然也没有一句道谢都没有,上来就要父亲赔钱。
事实也证明父亲的做法是对的,这可不?连照片都拍下来了,现在还有人像瞎了眼一样,把他救了一条人命的事情视而不见,却揪着他是不是为了红而救人,这完全就是轻重不分,是非不分。
但是赵女士的闺蜜把拍照这件事情说出来,倒是给郝大爷提了个醒,郝大爷现场就说,救人的整个过程都被很多群众看到了,也肯定有很把这过程给录下来了。
果然节目播出,就有当时在场的群众联系记者,并把当时拍下来的视频提供上来,视频显示那么多人也就只有郝大爷一个老人不顾个人安危,跳下冰冷的河里救那个落水的孩子,郝大爷在河里向岸游的时候还多次因体力不支而呛水的镜头都被拍了下来,上岸后郝大爷像虚脱了一样喘着气。
救护车来了,郝大爷才带着孙子离开,这一切都拍了下来。
但是,赵女士的那个所谓的闺蜜,除了手足无措之外毫无作为,甚至连一个急救电话都是群众打的。
但是赵女士却像鬼迷心窍一样,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竟然还替自己的闺蜜说话,她的一番话让所有人都愤怒了:“你为什么把人救上来后也不先救人?竟然这样还需要你去救吗?现在我孩子躺在医院里,你赔得起吗?”
并且表示现在孩子的医疗费用已花了93万元,这笔费用郝大爷得负责。
看到此处,节目组也愤怒了,除了骂赵女士是非不分,更是有眼无珠,谁是好人谁是坏人都分不清楚。
同时质问这个所谓的闺蜜:“孩子是你带出去的,出事的时候你在干什么?那么多人不救人你不去指责,你却去指责一个救人的人?你这是什么逻辑?”
面对质问,她此时无言以对,再也没有先前咄咄逼人的气焰。
很显然,她这种行为的目的就是想转移矛盾,避免赵女士向他追责,而赵女士是非不分的行为有网友是这样评价的:
肉分五花三层,人分三六九等,什么样的人都会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本质上这个赵女士与其闺蜜其实就是同一种人,一样都是胎里坏。 赵女士很显然并不是不知道责任在于闺蜜,只是认为郝大爷更好欺负,想趁机讹一把。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评价郝大爷的行为呢?他救人前和救人后先拍照,而不是先救人,是否有不妥之处?另外,赵女士以及其闺密在此事件中,又是否涉嫌违法?
第一,郝大爷救与不救,均不存在违法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特定的职业才会被法律赋予了救人的法定义务,例如只有警察、医生、消防员等职业有救人的法定义务。
但是郝大爷的职业并不在法定范围之内,因此遇到他们紧急危及性命的情形,并不负有救助的义务,他可以选择救与不救。
除非郝大爷阻碍了正常的救助工作,其行为存在过错而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但是郝大爷依然主动去救人了,非但没有阻碍了正常的救助工作,还顺利把人救了过了上来,他的行为不但合法,而且符合社会朴素的道德情感规范,值得赞扬的。
第二,赵女士闺蜜存在过错,应当追责,同时涉嫌诽谤
反观赵女士,其带着赵女士的孩子外出,本来就对赵女士的孩子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要注意看管以防发生意外,但是其却疏于看管,导致孩子落水。
落水之后却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救人,或向他们求助,其行为是存在重大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女士的闺蜜既然帮赵女士管孩子,就应当保护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是她应尽的义务,孩子落水与她疏于看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其在此事件中负主要责任,赵女士应当向其追责,而不是向郝大爷追责。
同时赵女士的闺蜜为了逃避责任,恶意中伤郝大爷,涉嫌诽谤侵犯了郝大爷的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体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郝大爷有权要求其公开道歉,澄清事实,终止侵权行为,有必要时郝大爷可以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同时,赵女士的闺蜜也将面临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情节轻微不涉嫌犯罪的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对于诽谤他人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则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作为监护人的赵女士在此事件中也是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作为监护人,其应当保护自己的孩子气免受伤害,作为一个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的闺蜜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却看得不清楚,事发之后在铁证面前依然与所谓的闺蜜穿一条裤子,此行为已说明她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母亲,本质上也是坏。
有网友认为,如果她还是这样执迷不悟与这位闺蜜来往,如再来一次意外,最终会被这位闺蜜在背后捅刀子。
#寻找热爱表达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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