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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沙河地块)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的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拟公开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沙河地块),东至车站路,南至现状民宅,西至现状村级道路,北至站西路。规划研究范围约5.5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二、评估机构选定程序

1.由区征收办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及密云区政府网站公布;

2.由北京市密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本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由区征收办组织摇号确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及密云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无不良监管记录,且评估业务量不得超过下述标准:

(1)一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2000户;

(2)二级资质评估机构的在估业务量达到1000户;

2.连续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合法经营,并正常纳税。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

2.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机构在估业务量不超过相应标准的承诺书;

6.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方案;

7.近三年在北京市范围内拆迁评估或征收评估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8.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完税证明。

(1)上述材料A4纸打印加盖公司公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2本,并加盖骑缝章。

(2)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时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密云区水源东路339号)111房间

六、其他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后,区征收办将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区征收办将在征收现场及密云区政府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候选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

3.候选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武国卫;联系电话:010-69063262)

以上内容来自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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