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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主城区:

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开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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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9月23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主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企业座谈会。会议要求,主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企业必须在充电处的公示牌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开明码标价,不得实行一费制,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信息。

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但目前城区充电费收费行为不规范、充电费费用偏高,影响了群众户外充电积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电动自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充电收费行业,引导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政策。规定要求,充电收费由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部分组成。电费严格落实政府制定的价格、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必须在充电处的公示牌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开明码标价,不得实行一费制,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信息。(全媒记者 补秀梅 通讯员 刘空军 杨开华 罗芬)

来源 | 怀化新闻网 / 掌上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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