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四川遂宁市一男子,将他人遗失的手机给顺走了。而他顺走手机的地点,竟然是在派出所里。
近日,四川遂宁市的李女士来到当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户籍业务。在整理户口簿等证件资料时,李女士随手将自己的手机放在户籍窗口旁边的椅子上,事情办完人就直接走了,手机却落在了派出所里。
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桥派出所辅警 胡鸿博:但是没有过多久,李女士就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就用其丈夫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发现打得通但是没人接,就马上回到派出所,问我们的民警是否看到她的手机。
在李女士回到派出所后,发现自己原来放手机的位置已经没了手机。民警迅速调取了户籍窗口的监控画面,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在李女士离开后,迅速将李女士遗落的手机放进包里顺走。民警一眼就认出来,该男子是当地居民蔡某,也是来派出所办理业务的。
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桥派出所辅警 胡鸿博:当时这个蔡某带着她女儿办理身份证,蔡某坐的位置刚好就在李女士的旁边,然后他看到了李女士遗落的手机,蔡某就萌生了把这个手机据为己有的想法。
监控画面显示,在李女士离开后,蔡某发现了遗落在椅子上的手机,并将手机拿起调整至静音状态。在发现户籍民警离开且四下无人,蔡某迅速将手机揣在兜里。快速离开派出所后,他还一直在大门处徘徊。
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桥派出所副所长 杨舟:在把手机顺走后,蔡某又害怕被民警发现,就一路小跑跑出了派出所,在这个过程中,又跟回来寻找手机的李女士擦肩而过,在出了派出所后,就把手机藏在了路边绿化带的草丛中,打算下午再来取走。
蔡某还未来得及将手机取走,他在派出所内顺手牵羊的行为便被民警查了个一清二楚。民警当即联系了蔡某的家属,让其通知蔡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见自己的行为败露,蔡某对自己因一时贪念顺手牵羊的行为懊悔不已。
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桥派出所副所长 杨舟:蔡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最终因蔡某是初犯又是顺手牵羊,我们依法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
安徽经视记者综合报道
编辑:王楠楠
责编:左开勋 何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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