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有人被撞到车底了!”

“大家一起使劲,一、二、三,起!”

“好了,人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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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韶关某红绿灯路口

一女子被卷入小车车底

热心群众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

一起抬车救人

事件详情

9月7日16时许,黄某未戴头盔骑行共享电动车搭载一人沿某路段行驶,临近红绿灯处,黄某突然横跨多条机动车车道,想要直接穿行至人行横道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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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直行方向信号灯为绿色,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在第二车道正常通行,发现共享电动车后张某立即刹车,2车发生轻微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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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秒,刘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了张某的白色小车。白色小车受撞击后猛地往前冲,将黄某卷入了车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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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心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黄某被顺利救出。随后,警方和医护人员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黄某腰椎骨折、胸椎横突骨折、髋臼骨折、髋关节脱位、脑外伤综合征、结膜下出血等伤情,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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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在第一次事故中,黄某驾驶共享电动车行驶至事发地时,违反地面导向类的禁令标志标线,变更车道时与左侧张某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经认定,黄某需承担第一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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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事故发生后,黑色小车驾驶人刘某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碰撞到张某的车辆,造成二次事故。经认定,刘某需承担第二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无论是共享电动车

还是自购的电动自行车

上路行驶都应当遵守交规

随意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或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

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如何正确骑行电动自行车?

一起来学习

1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人员都应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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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遵守交通信号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3

禁止逆行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容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且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的保护性较差,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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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禁止占用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近右侧车道边缘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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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上路务必全神贯注

及时观察路况、 保持安全车距

谨防追尾事故

同时,骑乘摩电务必遵守交规

戴好头盔、按道骑行

不抢红灯、不逆行

平安上路,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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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交警、韶关交警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