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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工作,有个很形象的比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说的是上级部门条线众多、千头万绪,最终都要基层配合落实。

也有另一种比喻——“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说的是基层被上级部门强加各种指标,“层层问责”让基层承担了许多根本担不起的责任。

这种情况背后,是基层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根子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专设一部分聚焦“规范明晰基层权责”,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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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基层干部表示,基层许多重负来自于上级摊派。

例如,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简单将主管事项向下转移,滥用“某长制”,乱签“责任书”,村和社区经常成为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一些地区的村干部,既是网格员、食品监督管理员、交通劝导员,也是河长、田长、林长、路长,并且要打卡、拍照上传至系统。村干部戏谑,自己是“上午巡田,中午巡河,下午巡林”,牵涉老百姓生产生活的事,反而没时间管。

今年4月,为完成上级“市场主体倍增”要求,北方某地一名村支书四处“拉人头”,单自己名下就办理了20张营业执照。按照规定,每月任务完不成的村子还要通报批评。

有人问,上级部门摊派下来,基层可以不干吗?不行。上面会说,这是基层的“属地责任”。

“‘属地管理’不能演变为上级职能部门甩锅避责的工具。”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刘超告诉小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将自身的主体责任分解为若干指标,以监督考核为名向下转移责任,职能部门摇身一变从“主体责任”变为“监管责任”。自己不用解决问题,只需要袖起手来签状子、压考核、搞排名,一旦出了事,自己不仅丝毫不受影响,还责怪基层办事不力,给部门工作添麻烦。

刘超认为,考核主体泛化、“属地管理责任”泛化、督查问责泛化,这三个“泛化”是当前基层面临的真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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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若干规定》专门提到“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啥意思?哪些该基层干,哪些基层管不了,哪些任务基层要负主体责任,哪些只需要协助配合,都在清单里明明白白写出来,给基层扎起“篱笆墙”“防护网”,不能什么事情都往基层“一甩了之”。

在就《若干规定》答记者问时,中办负责人说到要对清单“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这意味着,这一清单不是“一刀切”“上下一般粗”,而是因地制宜,有进有出。那些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要继续保留;那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经评估无力承接的事项,要及时调整上收。

《若干规定》印发后,一系列破解形式主义的“连招”也次第展开。

党中央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

8月29日,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指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之举,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

各地也积极行动起来,对症下药给基层减负。比如,山西省委组织部出台规定,明确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福建、河北等地纷纷开展“摘牌子”行动,乡镇(街道)门口牌子精简比例最高的甚至达到50%以上;北京平谷区创设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被越来越多的地方响应推广……

减负减负,一“减”一“赋”。既然有要负的责任,就理应给基层匹配相应的权力和能力。不少干部表示,应避免“只下任务不谈保障”的做法。“对于需要下沉到乡镇政府的职责,必须在下沉职责的同时,‘权随事转’赋权赋能基层政府,保证有其相应的执法权和执法资源。”刘超说。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宗旨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千条线”不应变成压弯“一根针”的“千座山”,而应成为国家向基层输送资源的“高速路”,为基层排忧解难的“及时雨”。

文/唯真

受访专家/刘超(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半月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