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秦璐 2024-09-24 19:55:16

即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宣讲活动现场(来源:即墨区委宣传部)

信网9月24日讯(记者 谷正原)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学习和掌握新法律,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激发乡村经济活力,近期,即墨区开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宣讲活动,即墨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宫颖主持活动,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团成员,区部分共富公司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活动。

培训邀请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翠云进行专题授课。王翠云从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法条解读及案例分享两个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全面解读,让参学人员充分了解其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同时,聚焦成员身份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亮点内容,结合土地补偿、集体财产处分等典型案例,讲解了相关重点条款,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架构及运行进行了详细解析。此次培训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意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丰富详实的案例剖析、生动幽默的授课方式,真正让参训人员学通吃透,做到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这次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不仅系统深入地讲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内容,还讲解了如何在实践中进行运用,为我们基层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导,我们将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孙凯悦在参加完培训后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专题培训作为即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的第一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即墨区落地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前,即墨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即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将9月、10月定为即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并遴选熟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组建了14人的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团,宣传月期间宣讲团成员将奔赴全区各镇街、各村居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宣讲,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熟悉这一新法律新精神,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热潮,为促进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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