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但是有的人明明知道,

还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9月15日凌晨1时许,岳阳楼区巴陵中路与建湘路交叉路口,交警在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湘F87**0号牌小车驾驶人汤某虎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100ml,汤某虎涉嫌醉驾

经询,当晚朋友生日,汤某虎在南湖某ktv喝了酒,随后他酒后驾车回家,并拍摄视频发到微信群里炫耀,称“挑战酒驾不被抓”。

经血检,汤某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71mg/100ml,属醉驾。

汤某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汤某虎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