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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负有资格审查义务。然而,8月27日,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布了中标结果,排名前三的餐饮企业被指均有“劣迹”,没有投标资格。就此,近日记者展开了调查。
涉事学校
中标餐饮企业曾有违规行为
武汉中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肖先生告诉记者,8月26日,该公司参与了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8月27日,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第一名为南昌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餐饮公司)、第二名为江西味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名为欧思麦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众源餐饮公司中标该项目。
对这个中标结果公告,肖先生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此次招标是通过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的,我们要求公布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具体得分和招标文件,对方置之不理。”肖先生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如此操作有猫腻,有损招标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度。
通过查询,记者了解到,2022年7月15日,国防科技大学管理保障部发布公告,经查实,众源餐饮公司等8家供应商在参加一、三号院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违规行为,遂禁止这8家供应商1年内参加该校采购活动。同时,2023年8月10日,众源餐饮公司在中标华北理工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之后,因违反招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投标企业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的承诺”,被取消中标资格。
为核实相关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众源餐饮公司负责人裘越。“我不是很清楚,这些问题不要问我。”裘越拒绝回应此事,且不肯透露该公司其他负责人电话。
涉事学校在官网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仔细翻阅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受过行政主管单位重大处罚,以及在此类项目招标活动中,出现过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时虚假承诺等)的餐饮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也就是说,众源餐饮公司没有投标资格,却顺利中标了。
不仅是众源餐饮公司,排名第二的江西味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显示,今年4月23日,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西味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巩留县分公司经营使用的姜中噻虫胺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被责令整改并没收违法所得。
同样,2023年8月2日,欧思麦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未央分公司的油烟净化器无CMA油烟监测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其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万元。
9月21日,江西味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接听电话,在得知记者想核实相关情况后,迅速挂断了电话。记者多次回拨,亦无人接听。
“我不清楚这个事,领导电话怎能随随便便给你们记者。”欧思麦集团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说。
一个项目投标,排名前三的企业为何均有“劣迹”,招标代理机构是如何进行资格审查的?面对记者的问题,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拒绝回应。
9月9日,记者将此事反映至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发稿时,该学院纪委办公室主任刘桂云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介入调查此事,该校暂未与众源餐饮公司签订合同,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再反馈给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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