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拟征集符合条件的未售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该措施旨在落实国家住房政策,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征集范围包括全区建成且未经售的商品住房,要求房源面积不超过120平米、具备验收证明、权属清晰、交通便利等。参与企业需提交企业资质、项目证明等资料。具体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古城区范围内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古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拟在古城区全区范围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古城区全区范围内的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二)房源条件。1.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2.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3.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4.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5.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木智星:15126096462 谢东明:13908883755
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