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
根据该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语文教师。本次招聘人员按“两自一包”模式,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实验小学北区分校座落于凤凰西五路160号,占地面积28亩,总投资1.4亿,建筑总面积24000余平方米。学校美术室、书法室、音乐室、合唱室、舞蹈形体室、科学实验室、大型学术报告厅、师生食堂、地下停车场、图书馆、智慧教室、体育馆、游泳馆、室内篮球馆等一应俱全。学校现有教学班级38个。
02
招聘对象及范围
小学语文2名
应聘人员应达到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资格。
03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身心健康,热爱教育,能与学校志同道合,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2024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语文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属语文学科教育专业者优先);
(3)年龄应在35岁及以下(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其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或区(市、县)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教学业绩或科研工作突出者、有各类教学竞赛特长者优先;
(8)教师心理测评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04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将简历(文件命名为“学科+姓名+电话”)发送至指定学校邮箱771647947@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8-8369681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根据报名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在公开招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测试时间:电话通知
测试地点: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
测试方式:笔试、面试、试讲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空额按照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提交体检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试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聘用合同转为正式聘用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工资待遇
学校为青白江区办学体制改革创新重点学校,被聘用人员按“两自一包”原则管理。
1.实行聘用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岗定酬,多岗多酬,优绩优酬。
2.学校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保和公积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3.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选先、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区内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九)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发布并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联系人:何静 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
举报电话:028-83306169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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