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94期】

花钱找关系申请廉租房、帮忙聘请律师打官司、有门路帮孩子转学?......结果,钱花出去了,事情却一直没有下文。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走所谓的“捷径”,宁愿出点钱,想“办成事”,结果是掉进了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9月18日,汝城法院办结了邓某某犯诈骗罪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案件,现场集中向13名受害群众返还被骗资金2909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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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邓某声称自己“有路子”,以帮忙申请廉租房、办理孩子入学、转为正式工及代理诉讼等为由,向身边认识的人“下手”诈骗。一开始,被害人对邓某的能力十分相信,没有产生怀疑,直到所托事情长时间没有进展,在不断催促之下,邓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联系不上,一些被害人逐渐意识到不对劲,于是赶紧报警,甚至少数被害人直到邓某被关后才得知自己上当受骗。三年多来,邓某先后骗取何某、范某等13人共计150698.8元,所得赃款均用于个人消费,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邓某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家属代其退赔了部分经济损失,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9098.80元,返还给被害人。

执行过程

2024年9月,被告人邓某追缴违法所得案移送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尚在监狱服刑,没有履行能力。考虑到该案的受害者多为一些低收入群体,被骗的钱财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虽然数额不算大,但是每一分都是来之不易的血汗钱。为尽快挽回被害人的损失,执行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邓某的家属,耐心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动员他们代为退赔剩余款项,最终通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家属同意筹集资金代替被执行人履行退赔义务。

案款到账后,汝城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案款发放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受害人领取退赔款的时间、地点及领款需要携带的材料。

“真没想到骗走的钱全部追回来了,谢谢法院解决我们的烦心事,以后我们会吸取教训了。”办完领款手续的受害人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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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法分子诈骗方式层出不穷,手段多样,严重损害群众财产安全。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骗识骗意识,如有申请廉租房、提起诉讼等正当合理的需求,一定要采取合法、正规途径到相关部门或法律机构亲自咨询办理,不要相信所谓的“社会能人”,用“花钱找关系”,“有内部渠道”的话语,稀里糊涂掉进犯罪分子的骗局之中,从而遭受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要时刻保持警惕心里,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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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谭 娟

「一 审」李 兵

「二 审」詹 斌

「三 审」张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