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5日电,吉林高速公告,根据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本次变更是按照政府部门统一调整执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可以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