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越南广宁省公安厅宣布,该单位与司法局、移民局和芒街国际口岸边防站配合行动将犯下“走私罪”的中国公民潘斌驱逐出境(见下图)。

此前,在广宁省芒街市永实乡1村(thôn 1, xã Vĩnh Thực, Tp.Móng Cái, tỉnh Quảng Ninh)海域,中国籍男子潘斌因从中国边境非法运输货物至越南,被万嘉港口岸边防部队逮捕,查获走私货400条鲟鱼,总重1592公斤,价值2.388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7.1万元)。

潘斌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走私罪”。

潘斌被逮捕后,广宁省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零29天;刑满释放后驱逐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境内。

通过芒街国际口岸将潘宾驱逐出境,体现了越南保护边境、打击走私活动的决心。在外国人违法的情况下,驱逐出境是震慑和防止其再次犯罪的有效措施。

越南和中国在边境管制和跨国犯罪防控方面有着密切的合作协议。将潘斌遣返中国不仅有利于彻底查处违法行为,也有利于加强两国在打击和预防犯罪领域的合作关系。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