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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我县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我县启动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通过自主申报、资料初评、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于飞等60人入选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非遗传承人1人,市级非遗传承人15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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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民族的文化与精神传承。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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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编来源:齐河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