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楼市持续下跌,有些人会趁跌市时买楼,但要有心理准备可能发生估价不足的情况。现时究竟应该买一手新楼还是二手楼,相信每一个准买家都难以决定,两者除购买程序有很大分别外,收楼程序都很不同。
若然购买的是一手新楼,根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业主在收楼后,如发现有需要执漏的地方,可在买卖成交日期后6个月内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即是递交执修清单,待单位完成执漏后再正式入伙。
而买二手楼的业主,就没有交楼后执修上的保障。买卖二手楼一般是“现状交吉买入”,签署合约后,即是代表买家同意买入该状况的物业,双方需要就该单位在交吉后会留下来的家俬、电器及设备等达成一致协定,并填写在合约内。
除非卖家刻意破坏单位,否认事后不可以追究卖家任何维修费用。简言之,在签约一刻,即使单位有任何缺陷,例如漏水、墙身剥落等损坏,有关维修费用都是由新业主处理。因此买家在睇楼时,必须留意单位的状况,并最好拍照记录,以免日后有争执。
不过除“交吉”外,还有一些二手楼是连租约成交的。连租约是指物业现时仍有租客租住,未必可以安排睇楼,有机会签署买卖合约时,买家都未能了解单位室内的真实状况,因此会有较大的风险。
值得留意的是,购买此类单位的话,在银行审批按揭时,会较交吉单位为严谨,所以买楼时,如果单位处于租约生约期间,可尝试要求业主提早终止租约,看看单位最终可否以“交吉”成交,既可减少首期成本,又可安排睇楼。
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心聆听律师说的合约条款,当中有一条其实是很重要的,合约一般会订明买家在事先预约、双方都方便的情况下,有2次上门睇楼的机会,以保障买家的权益。
2次睇楼的机会,应该如何利用及分配呢?通常一次是让银行安排估价行上门进行估价;而另一次的睇楼,买家通常在成交前一日上门验楼,以确保单位的状况与签约时无太大分别。如果银行没有上门估价,而又成功批出了按揭的话,有些买家会将其中1次用作安排装修公司上门度尺。
但如果不幸,业主不愿意配合,拒绝买家上门睇楼,影响银行上门估价的话,买家可以怎样办?买家可以尝试申请另一间银行,看看可不可以不用上门估价,以先解决按揭问题;或者根据合约条款,买家可以考虑向业主发出律师信,并有权取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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