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小区业主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要求更换原物业,
但是没想到原物业一直拒接撤场!
这是为什么?
一起深入了解该事件!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时代明丰苑小区多名业主反映,该小区在2022年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今年6月公开招标后,与新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但原物业公司西安安居物业管理集团润达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润达服务公司)却一直拒绝撤场。
9月24日,润达服务公司负责人称,双方对更换程序合法性有异议,决定依法依规维护己方合法权益。未央区住建局物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已协调多次但一直未能成功,目前由张家堡街道办牵头推进。张家堡街道办物业管理中心表示,协调过多次无法达成一致,只能由上级部门解决。
▲2022年小区物管会会议公示
今年5月,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始组织公开招标;6月5日,中标公司陕西爱心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爱心物业公司)和小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李经理说,相关备案流程完成后,6月28日,他带领工作人员向物管会和业主们现场宣读后,准备协助物管会与前期物业公司润达服务公司办理交接,但对方堵门拒绝交接,双方发生争执。此后一段时间,双方因交接问题迟迟不能达成一致,僵局持续到现在。
▲2022年小区业主大会投票现场
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润达服务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对于为何不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撤出小区,他表示,双方对更换物业公司程序合法性有异议。“我们在这儿全力保障业主的生活安全,我们对设备的情况都熟悉,同时我们也会依法依规地维护我们的权益。”关于其他问题,王经理称不便多说、相信最后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记者致电张家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应采访区住建局,他们无法就此事接受采访。在记者的追问下,对方称:“我们现在确实没有这个职权,你问的已经超出我们的职权范围了,所以我不能答复你这个事儿。我们搭建平台协调过多少次,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那就只能由上级部门来决定。”
定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的,应当由未央区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以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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