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驾。醉驾危害大,已是人尽皆知的交通常识,酒后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为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交口县交警大队温泉中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科学研判,重拳出击,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整治常态化落到实处,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9月17日22时01分许,民辅警在交口县双池镇双池街道例行检查,对晋L88***号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83mg/100m,确定其涉嫌醉酒驾驶后。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交口县双池宏康医院抽取血液,并于9月18日将血液送至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二:
9月17日23时15分许,民警对晋JAS***号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某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 100mg/100ml,确定其涉嫌醉酒驾驶后。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交口县双池宏康医院抽取血液,并与9月18日将血液送至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最终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温馨提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交口交警大队温泉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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