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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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检察办案综合素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濮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典型案例办案经验交流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松伟出席会议并做最终点评,科级干部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在交流会上,来自不同业务部门的7名干警,分别围绕各自办理的代表性案例,从不同角度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做法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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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只有办到一定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提升,有了质的提升之后,出来的检察产品,才能是让人民满意的优质检察产品。”张松伟副检察长在最终点评中强调。为激励大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张松伟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再鲜活的司法活动都会被时间擦去,当下工作中的任何敷衍,将来都可能成为我们不能承受之重,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牢记我们办的不只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是从成千上万的案件中总结出来的血的教训,这是警示更是底线。

要始终保持“如我在诉”的思维方式。“如我在诉”,就是“如同自己在诉讼中”,本质是要求我们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考虑问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如我在诉,念兹在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要始终保持求取极致的标准意识。《论语》有言,“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对于执法亦是如此。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无论何时,绝不能因为办案任务重,就降低标准、打折扣,要以精益求精、求极致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责任编辑:蔡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