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一餐饮酒楼因违规储存醇基燃料,被消防部门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前期,雨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雨湖区护潭乡繁城村文华酒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在厨房内采用塑料桶存放400余斤醇基燃料供厨房灶台使用。经现场查看检验报告,该醇基燃料产品为工业甲醇,存放在民用建筑内使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1条之规定,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大队决定对该场所在厨房采用塑料桶存放醇基燃料的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开展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的查处整治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营造隐患整改的高压态势,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张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