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认真看了我儿子的刑事判决书,我今天来法院,想替他缴纳罚金。”9月23日,被执行人李某的母亲主动联系武宣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19日,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了非法获利,仍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提供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经查实,李某的银行卡涉案进项金额为59708元,涉及周某被诈骗6000元、肖某25000元、叶某9880元,李某在他人转账上述诈骗资金时提供了刷脸验证服务。
2023年2月22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另查明,李某因借卡并帮助实施转账获利1100元。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1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执行阶段
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联系到了李某的母亲,并向其详细解答了判决情况。
李母担心儿子服刑出来后生活、工作各方面会因“失信”受限,于是决定带着现金到武宣法院替儿子缴纳罚金。
在法院接待室内,李母一边将手中的现金整齐地摆放在桌面,一边对着法官说:“你们发的判决书我已经看了多次,我儿子犯错了,我过来替他缴纳罚金。但是我年纪大了,不懂怎么去银行汇款,所以我才带现金过来。”
“李某目前还在服刑,很快就能释放,他现在还很年轻,他的人生还充满着希望,回家后您也多劝导他,今后不要再违法乱纪,时刻记住遵纪守法,好好过日子。”法官向李母安慰道。
李母听到法官这么说眼里闪烁着泪光。“我儿子一直都很听话的,我今天来缴纳这些罚金也是希望他以后能有新生活,等他出来后,我仍然相信他有光明的未来。”
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
武宣法院2024年原创第119期
作者 | 江飞玲
审核 | 戴立芳
终审 | 罗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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