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台风“摩羯”“贝碧嘉”“普拉桑”及其残余环流造成的暴雨洪涝灾害,9月23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3.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浙江、江苏、安徽、广西、海南等省(自治区)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农民日报